近日,一則關于規范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的消息在業內小范圍傳開。建議中表示,管理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與非管理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是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的兩種形態,均應當遵守《基金法》《關于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基金投資顧業務資格管理、行為規范等有關要求。待通知下發之后,機構不得新增開展不符合《試點通知》的提供基金投資組合策建議活動,包括不得展示或上線新的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已上線基金投資組合策略不得新增客戶,不得允許存量客戶追加組合策略投資。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正式收到這一通知,不過對于規范基金投資組合策略,業內早有預期,對于投顧市場的規范性發展舉措也非常支持。(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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